教研〔2012〕26号
关于开展来安县高中语文优质课
评 比 活 动 的 通 知
各完(高)中:
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理念下高中语文教学改革,促进我县语文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教师队伍不断成长,依据市教育局教研室通知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中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的要求及推选名额:
1、热爱语文教育教学工作,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,能遵循语文教学规律,业务素质好,教学能力强,教学有特色,获得学生和同行的认可。
2、现任教高中语文,并具有连续三年的从教经历。
3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能说普通话,能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。
4、在往届评选活动中获过一、二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评比活动。
5、各完(高)中在集中选拔或择扰推荐的基础上,推选1名(来安中学2名)教师参加评比。
二、评选方式和内容:
1、评选方式:按抽签方式确定上课内容、时间和班级,撰写一份教案,借班上一节课。我局教研室统一组织评委,统一标准,量化评价(参见附表)。
2、内容范围:现行高中语文教材必修1—5册。
三、时间:2012年5月28日
四、地点:来安中学
五、设奖:
本次评比活动分别设县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教师由县教育局发给证书。在县级评优中获一等奖者,将参加滁州市教育局举办的高中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。
六、具体要求:
1、各完(高)中务必于5月21日前将参加县级评优的教师名单报县教研室高耀英处。参评教师务必于5月22日上午9时到县教研室抽签。
2、评选期间参评教师所需有关教科书、教学用书、教具等自备,承办单位提供多媒体教室。
3、参评教师在授课期间不得参加听课,授课前交参评课教案10份,16开版本设计,供评委参考及汇编存档用。评比活动期间各完(高)中须安排教师前来观摩。
4、参评教师每人交参评费120元,食宿自理,参评费和差旅费回校报销。
附:高中语文课堂教学优质课评价表
来安县教育局
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
报:市教育局
抄:本局有关股(室),存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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